前天在台中台電動搬運車灣大道七段發生公車煞車失靈衝上分隔島,隔天同個地點又發生公車失控衝撞電線桿,當時下大雨,下班時間,電線桿遭公車衝撞整根位移,就怕移動公車電桿會倒下,只好先擋住慢車道,等吊車來固定,幸好沒有人受傷。
驚嚇之餘,竟然是整輛公車衝過慢車道分隔島,差點要一路撞上汽機車和行人,肇事原因是公車煞車失靈,要回清水車廠維修,經過下坡路段煞不住才脫離車道。
以台灣來說,農村或者比較偏僻的城鎮、郊區對於電動三輪車的管理就相對寬鬆很多,一般來說只要車輛有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駛,另外有小部分地區針對電動三輪車的管理是採取更人性化的管理,只要不違反交通規則,都是允許上路的,當然我們台灣也有明文規定,不是在目錄上的三輪車都不能上牌、不能銷售、不能上路,違規者輕則勒令改正,重者處以千元到萬元不等的罰款,有的甚至還會追究刑事責任,新交通法規對於電動三輪車的規定,第一行駛速度不能超過25公里每小時,第二整台車的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,第三電動車電機功率400W,第四必須帶有腳踏功能。未來對於電動三輪車的法規會越來越完善,就是希望可以解決一些三輪車的亂象,之前法規還沒有設立時,很多關於三輪車的交通意外事故層出不窮,因此不斷修法,讓電動三輪車的駕駛需要有駕駛證以外就是要配戴安全帽,不能隨意轉換車道。
居民:「因為這邊常常下坡,有時候貨櫃,他煞車會這樣咚咚咚電動車,聲音比較大,所以我們也習慣了。」
2天內發生兩起公車意外,一輛撞上分隔島,一輛撞走電線桿,再加上這幾天午後都下起大雨,路況更差電動三輪車,就怕意外又突如其來發生。
接駁車每天AB兩點來回很無聊對嗎?現在美國已經有自動駕駛接駁車了,在過去於密西根州、德州以及日本廣島也都提供過相關服務,這已經是他們第八個營運的地點。現在不斷新增停靠點,基本上每輛車的間隔時間大約是10-15分鐘,不過自動駕駛接駁車的乘載人數並不多,一輛車大概只能載3個人而已,不過他們也還在積極測試下一代的自動駕駛套件,像自駕套件包含了七個攝影鏡頭,車頂還有一個遠程和四個進程的光達系統,加上有五個雷達作為輔助,整體安全性能夠提升不少,同時目前也已經累積超過27次的自動駕駛數據,透過載更多的地方營運,安全性也會大幅提升,如果未來這個技術引進台灣,你敢坐看看這樣的接駁車嗎?我是真的蠻期待的,但相對可能很多司機就要失業了,這些安全措施也是需要進一步的審查,才能確保上路都是安全的。
留言列表